监督范围:
省纪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统计局、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等4家单位。
主要职责:
1、督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统计局、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铁路建设办公室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检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省纪委报告。
2、经省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统计局、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铁路建设办公室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被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被监督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统计局、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铁路建设办公室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4、承办省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451-82625284、0451-82603159
电子信箱:sfgwjjz535@126.com